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2 00:00 来源:http://www.dlykzx.com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人员:
为吸引集聚青年人才留连来连就业创业,根据《关于调整优化“兴连英才计划”的通知》(大委人才办发〔2024〕1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在连稳定就业学费补助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对2022届及以后毕业3年内、在我市稳定就业满2年的在连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4个层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1万元、0.8万元学费补助;国内建设高校毕业生上浮40%;国内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上浮20%;在“两市一县”就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上浮20%。
二、申请条件
1.2022届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毕业3年内在我市单位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3.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稳定就业的在连高校毕业生;
(2)在我市稳定就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
(3)在“两市一县”稳定就业且在“两市一县”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国内高校毕业生。
三、受理时间及具体流程
(一)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1日。
(二)具体流程
1.申请人可访问大连人才网https://www.dl-rc.com、“大连智慧人才”微信公众号、“大连智慧人才”微信小程序等平台系统(以下统称“平台系统”),进入“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模块,通过身份验证后,在线提交学历信息。(后附申请通道二维码)
2.平台系统按照申请顺序,分批次自动进行学历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比对,并将比对结果以短信方式反馈申请人。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进行后台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5.市财政局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账户。
四、其他事项
1.在连院校高校毕业生是指学籍地在大连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在我市稳定就业满2年是指申请人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在连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
3.“两市一县”是指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
4.国内建设高校是指《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大学和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的42所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国内学科建设高校是指除42所高校以外的其他高校。
5.申请人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申领一次学费补助。
6.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页面所显示的社保卡银行卡号,并确保已开通金融功能。
咨询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1号窗口
咨询电话:39997553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