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建议:略规范各种标准
发布日期:2015-01-30 00:00 来源:http://www.dlykzx.com 点击:
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建议:略规范各种标准
现存的中小企业界定过于宽泛。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很多中小企业实际属于大型或中大型范畴。欧盟将职工人数在250人以下的企业叫中小企业,而在希腊、印尼、菲律宾等国家更是将职工99人以下的企业称为中小企业。在中国中小企业的定义非常宽泛,除了一千多家特大型企业之外,其他的企业都划为中小企业。定义不明确影响到关于中小企业政策的制定。如果不重新划分,即便国家硬性规定各类金融机构每年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银行等机构也会倾向于现存中小企业划分中有着较强的生存和竞争能力、运营更为规范的中型企业。这样虽然各级金融机构能够完成政府规定的扶植中小企业的指标,资金也很少会流入真正需要资金的小型或微型企业。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诚信体系,需要政府的制度约束和监管。首先政府要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定政策,通过诚信评级体系和征信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对遵守诚信者进行奖励,对违反者进行严惩,增加违约成本,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制度保证。政府需要提供时时有效的监管,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对违反者进行披露,通过政策扶植培育社会诚信中介机构,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创造条件,从政府自身做起。
重新划分中小企业,让小企业享受绝大部分优惠政策。要细分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三个层次,在资金援助、信用贷款、政府倾斜性采购等各项具体政策中出台政策分别扶持,这样有利于避免宽泛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造成的扶持政策实施时的排挤效应。重新划分后,也要尽可能将中、小企业分开统计和处理。在各部门发布的数据中,应该把中型企业、小企业、微型企业分开统计,可以考虑在大部分的政策执行中仅让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为受惠主体。根据不同行业确定新的划分标准。针对中小企业所在的不同产业,如农业、矿业、建筑、加工业、制造业、零售、金融保险、服务业等制定各自的中小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