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程序和准备材料
发布日期:2014-09-29 00:00 来源:http://www.dlykzx.com 点击: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它可以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从而推动科技成果的进步、推广和转化。
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 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消。
(一)哪些科技成果不能参加组织鉴定,大连科技成果鉴定公司为大家列出以下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科技:
(1)软科学研究成果;
(2)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3)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4)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二)科技成果鉴定程序
审查各单位报来的项目材料(如果检查中出现问题,退回重报)如下: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草稿)
3.项目技术报告
4.项目研制报告
5.用户报告
6.查新报告
7.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8.测试大纲
9.将申报项目的审查结果报主管领导批准;
10.组织成立项目鉴定委员会,选择好鉴定的时间、地点,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11.写出会议日程,组织召开科技成果鉴定会(开会前,要求申请单位写出鉴定意见草稿);
12.成立测试小组对项目进行测试并写出测试报告;
13.鉴定会上形成的鉴定意见必须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14.对鉴定会后报来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后,提交科技司。
(三)材料准备
申报鉴定时交一份鉴定材料及电子版范本;科技司批准后,准备好开会的材料。鉴定会后,鉴定材料要归档。